2012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有明确语种要求的专业除外),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将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性别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 [ 查看全文 ]2012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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