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上海商学院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校址 徐汇校区: 上海市 徐汇区 中山西路2271号 奉浦校区: 上海市 奉贤区 奉浦大道123号 国权路院区: 上海市 杨浦区 国权路75号 备注: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以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日语(本科)专业兼招日语、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同时还须符合我院对报考部分专业的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查看全文 ]2008年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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