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审核表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 备注: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 八、身份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条款执行。 九、录取规则 1.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 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 同分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成绩高低排列从高... [ 查看全文 ]2008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