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虹口校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崇明校区: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东滩大道999号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 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生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各省市统一文化考试的投档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加一科目成绩,理科则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加一科目成绩。 4、如有专业计划未完成,可对达到我... [ 查看全文 ]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