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苏州大学省外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苏州大学省外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一、学校性质和办学地址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坐落在苏州市十梓街1号,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二、有关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呈阳性者不宜报考,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三、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对符合照顾条件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仅适用于我校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另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苏州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 [ 查看全文 ]2009年苏州大学省外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