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谈谈“审核证据”的误区》有感
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想谈谈自己对审核证据的看法读了 《谈谈审核证据的误区》一文后有更深的感触在认证审核中如何搜集审核证据如何让受审核方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证据并进行验证证实组织的体系在有效的运行尤为重要。组织通过第三方的审核加以证实组织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并希望藉此便干外界了解组织发现改进机会和实施改进的状况。 ISO 9001:2000和ISO 19011:2002标准指出 审核准则是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审核证据是“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审核发现是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ISO 19011:2002标准也指出审核证据基于可获得信息的样本信息收集的方法有面谈、活动的观察、文件评审。 那么为什么审核员将组织的记录变成了审核证据的代名词甚至一些不能被证实的记录也被扩大为审核证据呢?原因之一是:许多人总认为“白纸黑字”比较可靠而口说当然无凭。记录的优点是一目了然获取这样的审核证据对审核员来讲相对容易。而可获取事实陈述的面谈需要审核员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对活动的观察需要审核员有敏锐的专业眼光但这恰恰是很多审核员最为欠缺的。另一原因是:由于人员认可机构把关不严各认证机构对审核员的选择评价机制不完善审核员的能力及... [ 查看全文 ]读《谈谈“审核证据”的误区》有感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