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留学群在职研究生资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1995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改变法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的状况,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在全面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并经专家充分论证,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律专业硕士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法律专业硕士的招收对象主要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鼓励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主要是财经、外语、理工类本科毕业生)的生源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对法律本科毕业和非法律本科毕业的学生,要分类制定培养方案,分班招生和培养。重视案例教学和法律实践。对已有一... [ 查看全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相关文章
2014福建师范大学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留学群在职研究生资讯: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事项如下: 一、招生学位类别、领域及招生计划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代码为920...[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