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英语语法:高中英语语法-主述位理论与写作
《高中英语语法-主述位理论与写作》由留学群liuxuequn.com编辑整理。本内容整理时间为05月12日,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主述位理论与写作 较早提出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概念的是布拉格学派创始人马泰休斯(V.Mathesius)。以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Halli-day)为代表的系统功能学派接受了主位/述位这对术语,并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在他的系统功能语法中,表达篇章中句子与句子之间的语篇功能的句子内部结构有两种。 第一种是句子的信息结构:承载句子重音的部分表达的是新信息(或称未知信息),非重读部分是已知信息; 第二种是句子的主述位结构:句首部分是句子的主位,其余部分是述位。 在语篇中,特别是书面语语篇中,典型的信息结构是已知信息在前,新信息在后。由于在书面语篇章中,作者通常无法表达句子的语音特征,这样,我们可以将句子的主述位结构看作是反映句子篇章功能的主要组织形式。主位是话语的出发点,述位是话语的核心内容。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主位多半是交际双方的已知信息,述位则是发话人(或作者)要传递的新信息,是受话人(读者)的未知信息。主位实际上也就是as for或as far as…are(is)concerned的意思。而述位在主位后,是围绕主位逐步展开... [ 查看全文 ]高考英语语法:高中英语语法-主述位理论与写作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