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留学群高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录取原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三)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2.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4.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 查看全文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艺术类录取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