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2015年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由留学群公务员公共基础识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 和自由: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包括: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人格尊严 不受侵犯;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①劳 动权;②休息权;③退休人员生活受保障权;④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⑤受教育权;⑥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 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7)特定人的权利:①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②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 童和老人;③保障残废军人、烈军属的权利;④照顾残疾公民;⑤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 [ 查看全文 ]2015年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