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不断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加强校际间的大学体育交流,培养文化层次高的体育工作人才,并力争在国家、省、市各类大学生的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国家体育总局、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六部局2002年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文件规定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以下简称退役运动员);符合当年教育部和有关省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江苏省外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等级必须是一级(或一级以上)。 二、招收项目、专业及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为田径、网球。除艺术类及学校当年限定的特殊专业外均可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计划数列入国家核定的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内,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收计划规模。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5日24时 2.报名方式: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 ... [ 查看全文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