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德中考录取原则
留学群中考频道讯:近日,《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公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在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考试录取办法:在我市各县(市、区)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且有三年完整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足三年当地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可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如果当地一中未面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需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决定。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数(指正取生)的50%用于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正取线下30分(含30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于县域内定向生计划数无法完成的个别县(市、区),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可对农... [ 查看全文 ]2015年宁德中考录取原则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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