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具有全局性作用,导向性功能。规范程序,促进公平,对接高考,提高质量,优化服务,阳光招生,多元录取,合理分流,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现就我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一)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限、成绩呈现方式 1.2015年中考考试科目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确定。考试科目、分值具体为: 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20分,理综总分为16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文综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40分(按50%的比例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6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按A(优秀)、B(合格)、C(不合格)等级呈现,考核的等级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语文、数学、外语、文综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理综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3.中考成绩呈现方式:城区、大冶、阳新三地中考总分前200名以等级制方式呈现,... [ 查看全文 ]黄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