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5艺术类录取办法调整
以下山东艺术学院2015艺术类录取办法调整由留学群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中“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我校对2015年1月10日已向社会公布的《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中有出入的本科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 一、山东省内录取办法 序号 录取类别 涉及专业 原录取办法 调整后的录取办法 1 按结构分录取 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结构后排序录取。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 [ 查看全文 ]山东艺术学院2015艺术类录取办法调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