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2015年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卫生计生局(委),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卫生计生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5号)执行。相关工作的要求及具体时间对应调整为2015年。 二、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对体检项目、检查手段、收费等问题,请各市按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录入数据的有关设备由体检医院与当地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录入数据的准确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各市招生办公室需对体检数据进行校验,重点检查漏检、漏登项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1日-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级市确定。6月16日-17日为体检复检时间。复检结果需修正的,请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20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于接到复检结果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生办指定的... [ 查看全文 ]关于做好广东2015年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