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关于大一新生入学报到通知
留学群高考频道讯:近日,《河北2015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关于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 63.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应及时通知考生领取。考生被录取后,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单位,以及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录取档案材料,和中学学籍档案(包括学籍及相关评价信息、党团关系和高考优惠材料等内容)或人事档案一起自带入学。有关中学或单位,以及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自高等学校录取开始之日起到新生报到之日止,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此项工作,不得乱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不提供考生纸介质档案材料。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制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等学校根据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64.高等学校对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 [ 查看全文 ]2015年河北关于大一新生入学报到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