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枣庄市初中学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报考范围、科目 凡报考2015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均需参加。每考生须考两科,其中化学为必考科目,各考区从物理、生物中抽选一科为另一考试科目。考生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区、地点参加考试,擅自跨考区或不在规定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二、命题范围、要求 命题范围为理化生各学科涉及的学生分组、协作、课外动手实验。 考试要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时段、地点 5月15日-6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考区确定。 实验操作考试设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薛城和滕州六个考区,考区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仪器站实施考试。市十五中学、枣庄体校纳入市中考区,市实验学校纳入薛城考区,具体考试地点由各考区确定。应届生由其毕业学校集体办理、往届生和回原籍考生须个人持报考材料到报考学校所在的考区教育局办理实验操作考试事宜。 四、成绩认定 2015年实验操作考试列为高中段招生考查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50分,两科共计100分。考生成绩折算为A、B、C、D四个等第,总成绩90分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为A、80至89分记为B、60至79分记录为C、60分以下记录等第为D。确因伤、病、残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于开考前二十日内,持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病证明,经批准后,可予免试,其成绩等第记录为C。 五、组织实施 ... [ 查看全文 ]2015年枣庄市初中学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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