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取消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
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取消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 5月5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2015年以后获得“见义勇为勇士”等称号的考生将不再加分,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按我省原有规定给予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其中,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各级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在2015年至2017年录取中加5分,2018年起不再加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四川省2015年取消了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即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取消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 [ 查看全文 ]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取消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