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改革:2018取消散居汉族地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四川高考改革:2018年取消散居汉族地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5月5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我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提出如下实施意见》,2015年开始执行。具体如下: 一、取消和保留部分加分项目 (一)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以下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 [ 查看全文 ]四川高考改革:2018取消散居汉族地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