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5月6日,浙江省发布《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意见对招生计划、考试安排、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录取方式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2015年浙江省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高考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分批次进行,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浙江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完成填报。以下为意见全文: 一、选拔模式 1.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2.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须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浙江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3.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浙江省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批准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 4.除按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 [ 查看全文 ]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