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2015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建筑大学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建筑大学本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国标代码:1019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page]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2000]68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不同,本科专业在3800-6800元/年不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12000-25000元/年之间。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 [ 查看全文 ]2015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