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2015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应用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应用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 [ 查看全文 ]2015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