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街(路)327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 [ 查看全文 ]2015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