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建筑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建筑大学,院校代码:104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邮编:250101。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始建于1956年。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筑基建业”的校训,弘扬“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强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农学、艺术学等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 [ 查看全文 ]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