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2015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确保烟台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中路2018号。 邮编:26467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批准单位: 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八条 学院历史沿革、办学基本条件及院系设置:烟台职业学院是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由原烟台职工大学、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等3所成人高校和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对外经济学校、烟台工业学校等... [ 查看全文 ]烟台职业学院2015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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