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 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3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校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第八条 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女子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1984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201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继续教育、全省妇女干部培训... [ 查看全文 ]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