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空军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空军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空军工程大学是为我军培养航空航天、防空反导、信息攻防、空管领航、装备管理等领域一流人才的军事院校,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是全国重点大学、全军五所综合大学之一、空军专业技术最高学府。颁发空军工程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条 为保证空军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实施办法》和教育部、人社部、“四总部”有关规定,以及空军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空军工程大学设立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 查看全文 ]2015年空军工程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