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7-22日的相关文章
2015下半年湖南益阳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
2015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现将我省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 查看全文 ]
2015下半年湖南岳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5下半年湖南岳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5年下半年湖南岳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19日。考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若遗失准考证,考生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全省考试时间定为2015年11月7日至22日。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 查看全文 ]
2015第一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通知
2015新疆第一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结合自治区实际,经研究,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汉族考生总分16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查看全文 ]
云南公布2015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滇中产业新区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
根据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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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5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安排
山西2015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安排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晋财会【2014】5号),现将我省2015年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5日
2、网上缴费时间:6月1日--6月7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4、考试时间:6月22日开始
二、考试科目
1、...[ 查看全文 ]
2015上半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结束
2015上半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结束
2015年上半年湖南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于4月26日顺利结束。此次考试历时16天,全省共设18个考区,24个考点,257个考场,96439人报名参考。
考试期间,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胡良安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赴长沙、衡阳、郴州、常德等市巡视了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
每到一地,胡良安都深入考场,仔细查看考生答题情况,检查...[ 查看全文 ]
哈尔滨2015第六期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哈尔滨2015第六期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的《哈尔滨市2015年度第六期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5第六期黑龙江哈尔滨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为5月25日-29日。
报名、考试及领证时间安排(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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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汕尾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合格标准
2015汕尾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合格标准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汕尾市市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安排的通知》得知,2015广东汕尾市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合格标准为60分。
考试模式
(一)、考试模式。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计算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和考试结果,暂不提供成绩复查服务;
(二)、考试时长。每科考试时长均为...[ 查看全文 ]
2015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2015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根据《2015年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得知,内蒙古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题型如下:
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生必须三科同时报考.每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取3科连考的方式,3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180分钟,中途不休息、不退场
会计栏目精心...[ 查看全文 ]
2015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2015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甬财政发[2013] 5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违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