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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音乐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汾阳 路 2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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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煤炭生产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 查看全文 ]
2015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 查看全文 ]
2015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 查看全文 ]
2015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 查看全文 ]
2015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查看全文 ]
201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 查看全文 ]
2015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查看全文 ]
2015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三年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查看全文 ]
2015年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