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853亩,校舍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6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9万册,电子图书600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监狱学等法学优势学科... [ 查看全文 ]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