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四条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东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西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 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背依浮山,面向黄海。 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曾荣获教育部、山东省、青岛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最早的历史源头是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创建于1909年。1993年,当时的青岛大学、青岛... [ 查看全文 ]2015年青岛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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