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2015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431)
高等学校英文名称:Zheji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
主校区地...[ 查看全文 ]
2015年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通用航空直升机(旋翼机)驾驶基础知识和技能,达到中国民航直升机(旋翼机)驾驶员执照标准,符合中国民航行业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培养模式:本专业学生前两年在本院进行理论学习和基础实训,第三年在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升机商用执照培训资质的飞行训练基地和相关企业进行飞行实践训练和实习,并要求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直升机驾驶执照。
核心课程:直升机飞行原理、直...[ 查看全文 ]
2015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 查看全文 ]
2015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 查看全文 ]
2015年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是2003年4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查看全文 ]
2015年新疆警察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新疆警察学院(学院代码:12734)
二、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大学专科,学制3年
四、学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
五、招生对象: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勇于奉献,组织纪律性强,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二)2015年参加全...[ 查看全文 ]
2015年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
高校代码:国家12921;江苏省1951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毕业文凭: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文凭。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省内普通类: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 查看全文 ]
2015年正德职业技术学院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航空服务业必备的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适应民航旅客运输服务业及其它现代服务业(如旅游、酒店、礼仪、会展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民航服务礼仪、民航服务心理学、表达与沟通、客舱服务、民航旅客运输、航空货物运输、值机与行李运输、酒店管理与服务等。
就业去向:主要面向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延伸服务企业的管理与服务部门以及其...[ 查看全文 ]
2015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查看全文 ]
2015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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