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内蒙古区外)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5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限山西、陕西、河北、甘肃等地)考生; 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河北等地)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5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 [ 查看全文 ]2015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内蒙古区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