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街(路)1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书记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司法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刑事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网络系统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 [ 查看全文 ]2015年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