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在天津市和廊坊市分别设有校区。 2.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为依托河北工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代码:13584。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学校录取原则 3.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6.对于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省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 [ 查看全文 ]2015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