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47。办学类型: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省属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统招专科。 第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填报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七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条 考生语种:... [ 查看全文 ]2015年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