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13417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4、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211工程”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 查看全文 ]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