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2015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5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City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568亩,建筑面积54万多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8.5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2亿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60多万册。
第五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0人,专任教师884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1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701人。
第六条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文、管、教、艺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七条 学校目前设置了16二级个学院,开办了城乡规划、...
[ 查看全文 ]
2015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2015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 查看全文 ]
2015年白城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中兴西大路5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 查看全文 ]
2015年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国标代码为12651。
第三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是由湖南商学院申请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查看全文 ]
2015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和“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1月通过教育部审批确认,由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湘潭大学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查看全文 ]
2015年北京林业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国防定向生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及武警总部政治部与北京林业大学签署的《武警部队依托北京林业大学培养干部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北京林业大学在武警部队驻北京林业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助下,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为武警森林部队定向招收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每年1万元的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武...[ 查看全文 ]
2015年清华大学“双学籍”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2015年清华大学“双学籍”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为招收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飞行人才,经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批准,2015年空军航空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继续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具体数量以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招收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空、海军组织的招收飞行学员体...[ 查看全文 ]
2015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街(路)2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 查看全文 ]
2015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 查看全文 ]
2015年河北金融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北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