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曲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办学地点: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80号。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曲阜师范大学创建于1955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0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9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覆盖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 [ 查看全文 ]2015年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