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5所附属医院,2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四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 查看全文 ]2015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