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招收项目及测试标准 田径、游泳、排球、击剑 ( 《中山大学2015年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评标准》详见附件 )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中: (一)文化课单独考试招收田径3人、游泳3人、击剑2人、男排4人(主攻1人,副攻1人,二传1人,接应二传1人)、女排4人(主攻2人,副攻1人,二传1人)。 (二)排球项目(非单考单招)自由人位置限招男排2人,女排2人。 第三条 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除上述条件外,排球项目要求报考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且不招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履行注册或参... [ 查看全文 ]2015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