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吉林医药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 查看全文 ]2015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