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七条 学院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79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第九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1960年,山东省纺织工业厅筹建山东省周村丝绸学校,1980... [ 查看全文 ]2015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