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获悉,该校2014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以下是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院部委码:12861 第七条 学院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学院滨江校区位于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学院长安校区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其中,机械工程学院、电气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的办学地点在长安校区;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的办学地点在滨江校区,中外... [ 查看全文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