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衡水学院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衡水学院 2.学校代码:10101 3.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邮政编码:053000)。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衡水学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具体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和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具体工作。学校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查看全文 ]衡水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