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15宁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党办〔2008〕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组通〔2013〕144号)和中组部《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3号)精神,今年全区共选聘100名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 一、选聘原则 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⒊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⒋坚持回原籍优先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为宁夏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宁夏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本科生不得超过24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7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5年5月1日以前入党)或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部分岗位面向“985、211”全国工程院校毕业生选聘,条件较为艰苦的地区面向男性选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宁夏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以上毕业生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大学学制5年或以上的,以... [ 查看全文 ]2015宁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