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从天津大学获悉,该校2015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以下是天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 [ 查看全文 ]天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