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不取消,建造证书含金量排名前六的相关文章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清单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 查看全文 ]
考生须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查看全文 ]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通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一级建造师考试制度不会取消
部署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部署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通过加大定向调控等措...[ 查看全文 ]
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公告
一级建造师考试制度不会取消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为做好已取得一体化资质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否会取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重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
2、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 查看全文 ]
2015年湖南取消部分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通知
经核查,报考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的部分考生在2015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规定,现取消夏伟华等35名考生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的报考资格。报考费用将在三个月内退还到缴费银行卡上。名单如下: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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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0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张健等178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张健等1786名一级...[ 查看全文 ]
2015年第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陈玉琴等184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陈玉琴等1846名...[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