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豪掷近千万买学区房
葛某为了让孩子就读某名校,花费近千万购买了海淀区的两套学区房。葛某表示,原房主承诺赠送的两个车位,实际只有一个,并且孩子入学时原房主还额外要求给付20万元费用。葛某遂将原房主康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位差价损失70万元并返还20万元。近日,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葛某的诉讼请求。 2013年2月28日,葛某花费910万元,购买了康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竹园小区的两套房产。随后,葛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康某向葛某交付了房屋。 购房时,双方在合同其他约定中写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协助乙方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乙方子女上中关村三小。” 不料,葛某称,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康某称学校需要20万元的赞助费,如不支付,孩子将无法入学。为了让孩子尽快入学,葛某无奈按照康某的要求将20万元的赞助费汇至康某母亲李某账户。 此外,葛某称,康某原先承诺赠送两个产权车位,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康某实际只交付一个租赁车位,葛某多次要求康某提供另一产权车位,康某却置之不理。 于是,葛某将康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康某赔偿两个产权车位差价损失70万元;并返还其以学校赞助费名义收取的20万元。 审理 买家诉求未获支持 一审时,康某辩称,他从未口头或书面向葛某承诺过提供两个产权车位,且已根据协议约定将其给葛某的车位办... [ 查看全文 ]北京男子豪掷近千万买学区房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