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考点: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要求
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考点: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要求 一、竣工决算的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设计概(估)算执行成果的文件,竣工财务决算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建设项目完成并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条件后,大中型项目应在3个月内,小型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 决算编制过程中,已签订合同(协议)的应按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测算;尚未签订合同(协议)的,未完工程投资不应突破相应的概(估)算标准。待摊投资应由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共同负担。 分摊建设成本的方法: 1.按各功能占用水量的比例分摊 2.按各功能占用库容的比例分摊 3.按各功能可获得效益现值的比例分摊等 二、竣工审计的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按建设管理过程分为开工审计、建设期间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1.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由主持竣工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审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由水利审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质... [ 查看全文 ]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考点: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要求的相关文章